CNAS医学实验室认可(ISO15189)
CNAS医学实验室认可(ISO15189)——
实验室认可评审依据:
CNAS-CL02:2012 《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》(ISO15189:2012)
CNAS-RL01:2019《实验室认可规则》
CNAS-RL02:2018 《能力验证规则》
CNAS-RL03:2019《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》
CNAS-CL01-G001:2018 《CNAS-CL01<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>应用要求》
CNAS-CL02-A001:2021《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》
CNAS秘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,其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,只从事与实验室认可相关的业务,不提供任何可能影响实验室认可公正性的服务。
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国际认可论坛(IAF)、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(ILAC)、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(APLAC)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(PAC)的正式成员。2019年1月1日起,PAC和APLAC合并成立新的区域认可合作组织“亚太认可合作组织”(APAC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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