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NAS实验室认可对申报的项目参数数量有要求吗?
答:没有明确的数量要求,实验室申请认可的检测/校准/鉴定项目,均要有相应的检测/校准/鉴定经历,且是实验室经常开展的、成熟的、主要业务范围内的主要项目,不接受实验室只申请非主要业务的项目,例如生产企业的实验室不申请其生产的产品的检测,仅申请原材料(进货)检测或环保监测(如水质)检测;也不允许实验室仅申请某一产品的非主要检测项目,例如某一产品的外观检测(目测)、标志检测等。
注:检测/校准/鉴定经历不要求一定是对外出具的检测/鉴定报告/校准证书。
不接受实验室仅申请抽样(采样)能力,抽样(采样)能力要与相应的检测能力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。
不接受实验室仅申请判定标准,要与相应的检测能力(标准)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。
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~